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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公司商标要避免哪些误区?
作者:仙桃德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28 08:55:35
选择一家营业执照代办公司可以节省您的公司注册时间,那么,在进行代办营业执照之前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下面,仙桃商标注册平台就来给大家一一介绍一下。
(一)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公司章程(原件1份);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1份);
(六)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七)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各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
(八)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九)《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十)发起人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各1份);
(十二)募集方式设立并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十三)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仙桃商标注册分类有多重要呢?打个比方就是,想要去远方至少得知道路在哪里。很多时候,客户花重金请人设计了一个别具风格的商标图样,却在即将申请商标注册的关口上犯难了,因为不知道要在哪些类别上申请商标注册。今天我们就来谈一下商标分类注册的那些事。想要知道自己的商标大概在哪些类别上申请注册,关键要做到两点。
一是确定企业的主营商品或服务是什么,以此为基点,对照最新版的《类似商品和服务的区分表》找到相关联或相似商品和服务类别。以时下热门的打车APP软件为例说明。首先,它是属于第9类中的计算机软件,而软件又是第42类的软件开发商设计和开发,通过第38类的在线数据连接通讯服务,提供的是第39类的运输服务,最后APP也可以通过第35类的广告来增加收入。
这样一条线串下来,就打车APP可以申请注册的类别包括第9类、42类、38类、39类和35类。通过确定主营商品或服务由点及面、查漏补缺,对商标进行相对全面的保护。在发展初期,企业就要把相关联或相似类别注册起来,等企业发展壮大之后再考虑全类注册保护。
企业要做到的第二点是,把与企业经营范围相近的商标进行注册。以经营啤酒为例,啤酒属于第32类,这个时候企业应该把第33类含酒精饮料(啤酒除外)也一并申请注册,一旦企业在日后发展壮大,也可以尽量避免被人傍名牌搭便车,尽量减少维权所需成本。
在仙桃商标注册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商标注册申请人因事先进行商标查询,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其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对此,申请人大惑不解,提出各种质疑。这实际上是把商标查询等同于商标审查,等同于商标被核准注册。
商标查询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代理人在商标局查询他人已注册和已申请的商标与其申请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这是申请商标注册前的准备工作之一。但是,商标查询毕竟不是商标注册,不等于查询后递交了申请书件,申请的商标就能获准注册,它还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等注册程序。
形式审查是对商标注册申请书件能否受理的审查,即商标注册申请手续是否齐备,申请书件的填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审查。实质审查是对商标是否具备注册条件的审查,具体说,一是禁用条款的审查,也就是依据《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审查申请商标;一是根据《商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审定申请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与在先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的审查。
本文所指的商标审查主要是指商标的实质审查。商标查询与商标审查区别是什么?商标查询涉及实质审查内容的第二项。这是商标查询与商标审查有关联的部分,但它们之间有本质的不同,试从以下方面说明。
一、形式不同商标代理人或申请人在查询单上所填写的商标,是没有进行任何设计创意的文字商标(包括拼音、中文、英文),查询内容分布于42个类的近13000个商标信息,这些信息一般都是文字与文字的单纯比较。而商标审查所审查的是商标申请人申报的完整的商标图样,商标图样是直观的,包括颜色、图形、文字书写形式,是创意设计后的效果。审查员在审查商标指定类别的同时,将申请人的商标与在先权的商标进行直观、直接的对比。例如:贵州一企业经过商标查询,发现在酒商品上没有黔龙这一商标,于是将经过设计后的黔龙商标提交注册申请,此商标因将龙;字设计得很大很醒目,而黔字设计得较小较虚,仅起衬托龙的作用。因在酒商品上,已有龙商标在先注册,所以黔龙商标有被驳回申请的可能或被要求予以终止的可能。因此在商标查询中出现的查询商标与在商标审查中出现的申请商标在形式上、外观上、整体上是不一样的。
二、标准不同由于商标查询与商标审查性质不同,所以所依据的标准也是不同的。商标审查所依据的标准主要是《商标法》第八条规定的禁用条款和第十八条规定的与在先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是否相同或近似。但是确切地判断一个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是否类似、商标是否近似需做具体判定。例如:盖世特宝,人们一看到或听到这个商标会不自觉地想起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盖世太保。商标申请人的意图可能是觉得自己的产品盖世,以引起人们的关注。
该商标经过查询,没有与在先商标冲突。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后,能不能初步审定而被核准注册呢?因该商标在社会生活中易产生不良的影响,根据《商标法》第八条第一款(9)项规定,予以驳回。而商标查询所依据的标准主要是引证目前有或没有在先权利商标与所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由于商品类似,商标近似的可变性与相对性,判定以上两个概念最终由审查程序所决定。相对而言,商标查询所引证的类似商品,近似商标的尺度可能会宽一些,申请人或代理人对此应冷静地分析。商标查询不涉及禁用条款,也就是《商标法》第八条所规定的内容,申请人应对此有所了解。
三、程序不同商标查询结果需在几天之内(短则四个小时)传真或交查询人或代理人。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在庞大的信息网中判定类似商品、近似商标,一些个案没有仔细推敲分析的余地。有些个案申请人或代理人根据查询结果,递交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后,对查询结果有分歧时,只能做事后说明工作,而没有更好的修正办法。相反,在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如果对申请的商标是否予以初步审定或驳回有疑问,可以提交商标局业务工作会上进行分析讨论,达成共识,得出结论。如果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可以根据《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申请复审。
例如:有一公司在打印机色带商品上欲申请色狼商标注册。经过商标查询,发现没有在先商标与之相同或近似,于是递交了色狼商标的注册申请书。商标审查时会将此商标作为一个特殊的案子进行讨论,以确定此商标是不是健康的、积极的,会不会在消费群体中起不良的影响。结过分析、讨论、推敲,最终予以驳回。象这样的个案处理,在审查程序中是十分必要的,也是细致严谨的。
四、结果不同《商标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以此款为依据,商标查询会查出与县以上行政区划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相同的查询商标。但是,地名具有第二含义的商标仍可以核准注册。如我国海南省有一东方黎族自治县,由于东方具有第二含义,所以东方商标被核准注册。商标查询虽然指明所查商标是否是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但并不指明该地名是否有第二含义。
确定地名是否具有其他含义则由审查程序决定。从以上分析来看,商标查询的结果是商标能否被核准的条件之一,是仅供申请人参考的信息;而商标审查的结果,决定该商标是否予以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关键环节。商标申请人,在商标查询后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时,要具体分析查询结果。
根据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国实行强制注册的商标范围主要指两类商品:一是人用药品,二是烟草制品。人用药品,指中成药(包括药酒)、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烟草制品,指卷烟、雪茄烟和带有包装的烟丝。
由于上述两类商品与人民生活关系比较密切,直接涉及人民健康,如果对这两类商品不实行强制注册就必然容易出现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生产这类商品,危害人民健康,因而,国家规定这两类商品必须强制注册。
申请人用药品仙桃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申请卷烟、雪茄烟和带有包装烟丝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文件。
为什么这些商品必须进行商标注册呢?
之所以规定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是因为药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使用注册商标,一方面可以避免不具备条件的企业生产药品,从而监督控制药品企业的生产条件。另一方面可以在日常的监督管理中,对药品的质量进行监督,从而促进药品质量的提高。
对烟草制品规定必须使用商标则是为了控制烟草制品的生产。烟草生产既能为国家带来巨大的财政收入,也给人民的身体健康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国家对烟草制品的生产是严格控制,未经批准的产品无法销售(因其无法取得商标注册),从而控制计划外烟厂的建设,进而严格控制烟草制品的生产。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通知》,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人用药品包括中成药(含药酒)、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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