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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衣架商标撤三所需材料详解
作者:仙桃德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8-14 08:20:43
一、引言
商标撤三,即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是维护商标资源有效利用、防止商标闲置的重要法律手段。针对仙桃衣架商标的撤三申请,本文仙桃商标注册代理将详细阐述所需准备的材料及注意事项,以便申请人或代理机构能够顺利完成申请流程。
二、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申请书内容:
撤销理由:需详细注明撤销该仙桃衣架商标的具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具体情况、证据来源等。
正文材料:由法务专员撰写,确保内容准确无误,逻辑清晰。
格式要求:
申请书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签字确认。
如需申请撤销部分商品/服务项目,应在“撤销商品/服务项目”处明确填写,并与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一致。
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申请人直接办理:
提交申请人经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如为经办人办理,还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明确代理权限及代理事项。
四、其他辅助材料
产品包装:
产品包装上的商标使用证据,如印有仙桃衣架商标的包装物、容器等。注意,包装上需有明确的生产日期或可证明使用时间的标识。
产品检验报告:
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能够证明商品品质及商标使用情况。
合同与协议:
合同、协议等经济活动中涉及仙桃衣架商标的文件,需明确标注商标的具体信息(如名称、注册号等),作为商标使用的有效证据。
商标印制证明材料:
商标印制的证明材料,如商标印制合同、发票等,能够证明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但需注意,材料需明确印制时间,否则可能无法作为有效证据。
五、结论
在申请撤销仙桃衣架商标的三年不使用过程中,准备齐全、准确的材料至关重要。申请人或代理机构需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辅助材料,确保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同时,也需关注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避免因长时间未使用而失去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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